 | 朋馳小客車倘由非經原廠授權之服務廠進行車輛之維修保養及改裝,或私自裝配未經原廠認可之零配件,致車輛發生故障或毀損者,原廠不負保固責任。 |
 | 朋馳車主應確實按照車主使用手冊及車主保養手冊之指示,使用及操作車輛,並定期至原廠授權之服務廠進行保養,以維持車輛最佳之狀況及性能。朋馳車主倘因未依上述二手冊之指示,以致影響車輛狀況及性能者,原廠不負保固責任。 |
 | 倘朋馳車輛於保固期間內所發生之事故係由於車主超載、逾車輛或車軸可承受之總重等人為因素所造成並經查證屬實者,原廠不負保固責任。 |
 | 對於朋馳車輛零配件之自然耗損、破裂或調整性工作,如定位、車輪平衡、積碳或油泥清除、油路清潔等,並不適用本保固條款。再者,因車主疏忽、不當使用、存放或拖運而致車輛發生毀損者,原廠亦不負保固責任。 |